文章日期:2013-03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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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選擇茶樹,以4至10年生茶樹及東照山坡地為優先。
二、 採收前45天訂定收購茶菁契約,內容包括︰收購期數、訂金、付款方式、收購面積、農藥及肥料管制、收購茶菁價格區間、採收天數…等。
三、 採收前15天與茶農議定採收日期,含日採收數量達成、採茶工人數量聘請。
四、 ISO認證製茶廠租賃︰含租賃租金議訂。
五、 製茶師傅及揉捻師傅聘請、人數確認、薪資條件議定。
六、 茶葉出廠農藥殘留檢驗(如未通過檢驗的茶葉時,會將茶退還給茶農並要求茶農毀約賠償)。
七、 請貨運公司將每日製作完成的半成品茶葉,以快遞方式配送至宜蘭『大和茶園』本部。
八、 在宜蘭『大和茶園』進行精緻加工、乾燥、分級包裝、銷售出貨。
九、 銷售管道︰配發中盤商、零售商、出口商、自營門市…等。
十、 『大和茶園』監製茶葉,符合衛福部農藥殘留檢驗標準,保證純台灣茶葉,堅持不混合進口或來路不明茶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