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新聞)中國大陸搶我(台灣茶)商標...農委會盼協商解決...

文章日期:2009-11-02 00:35

中央社更新日期:2009/11/01 17:14

(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日電)報載「中國農產打台灣旗號政府不敢管」,農委會下午回應指出,共協助12件遭中國搶商標的茶及台灣農產爭取權益,但裁定成功,搶人也不服;待下一次兩岸協商制定防範制度。

農委會表示,自94年底起,共獲知台灣8個茶產地在中國遭商標註冊,已補助茶業團體成功撤銷其中4案。

農委會說,針對其他著名農產品產地,亦經邀集相關單位進行評估,另提出池上米、西螺醬油、燕巢芭樂的撤銷案及古坑咖啡的異議補充案,該4案目前都已獲裁定撤銷。

但農委會也說,可是池上米及古坑咖啡的中國商標註冊人不服裁定,農委會持續處理中,務期完成最後撤銷程序。

農委會統計,目前在台完成商標註冊者,包括阿里山茶、西螺濁水米及澎湖優鮮水產等15項,農委會將進一步輔導至海外註冊,以強化國際保護。

農委會並說,另今年已向中國提出CAS台灣優良農產品、CAS台灣有機農產品及吉園圃安全蔬果等3項證明標章的註冊申請。

農委會認為,為期中國官方正視、並防止搶案的發生,已把防止搶案納入兩岸協商議題,藉此尋求解決之道。981101